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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考试志愿填报与录取

导读:甘肃高职分类考试网分享甘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简章: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考试志愿填报与录取,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甘肃高职分类考试网分享甘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简章: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考试志愿填报与录取,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考试志愿填报与录取


  (一)志愿设置

  综合评价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第一次投档录取未满额时,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二)志愿填报

  综合评价录取考试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或http://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19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4日。

  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三)投档原则

  综合评价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考生排序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评价录取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A、B、C、D分别赋分为4分、3分、2分、1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除信息技术外9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投档过程中各学校最低投档线同分同位次考生由学校调整计划完成录取。

  (四)录取

  综合评价第一次填报志愿录取工作于4月27日至4月28日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工作于5月5日进行。5月8日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5月8日至5月9日由我院督促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对录取结果进行确认,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文章节选自:https://www.gsjcxy.edu.cn/content/2023-04-13/7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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